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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12日《大河报》报道,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楼,楼高18米,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知情人称,该小区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开发企业,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办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才能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只有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郑州揭开一处经济实用房“团购”的盖子,一目了然,违背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暴露出腐败和权力出租的迹象。在经济实用房“僧多粥少”的前提下,有多少经济实用房被权力“团购”?经济实用房为什么容易被权力“团购”?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业的政策之一,同时也留下权力出租的空间,让经济适用房发挥了有限的调控作用,却发挥出无限的腐败余地。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徐滇庆曾说,经济学早就给出了“寻租”的定义:如果让政府行政权力干预资源分配,那么权力就一定会在市场上寻求自己的价格。“倘若市场交易和计划分配同时并存,寻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后果。”徐滇庆说,对于拥有分配经济适用房权力的官员来说,一旦认识到手中权力的市场价值,他们就有可能“寻租”。
是否取消经济适用房已成为专家学者争论的话题。但在尚未取消之前,规范经济实用房的建设与出售是当务之急,同时,彻查各地违规违法的“团购”或权力出租现象也是当务之急。我们不能在争议中忽视了规范,忽视了查处,由权力随意出租,由腐败滋生漫延。(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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