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也许除了曹春鹏的家人和朋友,谁也不会记得,今天是这位青岛海牛青年队队员猝死在球场上的日子。现在提起两年前的这个悲伤的故事,并不是想怀念什么,而是因为许多问题并没有因为曹春鹏的死而得到解决,比如运动员应得的伤害保险。
曹春鹏猝死之后,青岛海牛俱乐部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向其家属支付了25.9万元,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并不用这样。因为曹春鹏并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保险———并非俱乐部不同意,而是保险公司不愿意接受这种业务。在他们看来,球员受伤是家常便饭,如果每个人投保都接受,他们可就赔大了。因此,直到如今,中国球员拥有这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人仍然是屈指可数。如果甲 A日后要改成中超,完善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从曹春鹏的死很容易又可以联系到前些日子飞跃长城的事故,虽然保险公司最终还是作了赔偿,但如果事前没有那一口头协议,王家成很可能成为运动保险漏洞的又一个牺牲品。
当然也有从运动保险中受益的典型,比如桑兰。但她能得到如今的这一切,却是因为友好运动会组委会严谨而细致的工作。而最近几天在巴厘岛爆炸事件中失踪的澳大利亚橄榄球队员的家属们,也已经找出了他们各自的保险合同,万一亲人真的被确认遇难,可以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在保险方面,国外的运动组织显然要比我们正规成熟许多,涉及的领域也广得多:运动员不仅可以在遭受运动伤害后得到理赔,而且在他们退役之后也可以因为投过保险而衣食无忧。
而从广义上理解,退役后得到一个称心如意盈足稳定的饭碗,对吃青春饭的职业运动员来说,也是运动保险的一种体现形式。在欧洲的职业足球俱乐部,曾为俱乐部作出过突出贡献的功勋球员,往往会在退役后继续留在俱乐部从事教练或者经营方面的工作。但对更多的人来说,青春的逝去,也许就意味着从此生活无以维系……
编辑:黄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