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以及贯彻执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设立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机构的精神,广东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于2001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中心在通信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提供的电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主要职能
1、制定颁布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标准、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组织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实时掌握服务动态;
3、纠正和查处电信服务中的质量问题,并对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施对违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罚,对重大的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4、表彰和鼓励电信服务工作中用户满意的先进典型;
5、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执行资费政策标准情况、格式条款内容进行监督;
6、负责组织对有关服务质量事件的调查和争议的调解;
7、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法
申诉电话:(020)12300
传真:(020)87692030
网址:www.gdca.gov.cn
电子邮箱:12300@gdca.gov.cn
邮政编码:510080
通信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通建大楼5楼
编辑: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