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价格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的事项必须是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职责管辖范围内;
二、价格举报必须有清楚、具体的事实和明确的被举报者,否则不予受理;
三、投诉者应当填写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E-mail地址;
四、投诉举报一经提交,我们将尽快移交相关物价部门处理,并及时快速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五、严禁随意通过价格举报进行滋扰或捏造事实、恶意中伤相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省价格认证中心职责:
负责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涉案资产、物品的价格评估和价格争议物的复核、仲裁工作;受委托对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产品进行价格评估或鉴证等。
办公地点: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29楼
电话:主任室:83510368、83510268
办公室:83510089
省价格监测中心职责:
承办国家计委港澳市场价格监测点及省物价局驻港价格信息业务工作;负责广东价格信息电讯网的建设和本省市场价格统计、监测、预警、报告工作,监测并分析预测国际和港澳市场主要商品供求、市场价格动态以及省内大宗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及竞争状况及其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广东版的编辑出版工作,开展国内外、港澳市场价格信息咨询。
监测中心办公地点:中山一路40号4楼
电话:主任室:87653238、87602305
办公室:87625025
电子邮箱:gdpi@gdpi.gov.cn
编辑: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