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改?广东今年全面推广“政府版”示范合同文本,对撼霸王条款强势地位
“五六年了,这些霸王条例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本周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动员全国消费者评选2005年度“十大霸王条款”,广东省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江列华细阅20条备选条目后,问道:为什么“霸相”年年持续?
而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今年将向消费生活中的各种不平等格式合同宣战,在全省推广“政府版”格式合同示范文本,以打击目前普遍存在的不平等甚至违法的企业自制格式合同。
江列华说,中消协备选条目中,除了随老百姓消费改变而增加的汽车销售霸王条款外,其他基本上是“老三样”,垄断行业、强势行业,洗衣、照相、美容等特殊服务行业。对此,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周群认为,在垄断和强势企业面前,消费者只是弱势群体甚至弱势个体,维权艰难;更重要的是,目前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来约束商家对格式条款的制定,更谈不上监管。
不过,这种现象在广东即将被改变。广东省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吴创伟昨天透露说,针对房地产、汽车销售、旅游、保险业的一些不平等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权益,省工商局今年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除推出“政府版”格式合同外,还将监督具体落实。如果有企业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个别条款,就得到工商部门备案,从而杜绝直接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或不平等条款出现,将消费者的事后维权变为事先维权。
此前,就示范格式合同的推广,广东去年已在佛山试点,据称效果相当不错。吴创伟介绍说,这一做法推广后,可望大大降低全省老百姓消费中的不公平现象。
据悉,对洗衣店、照相馆等服务行业的霸王“行规”,目前也已引起了工商部门及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纠风办等部门的关注。
(编辑:曾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