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举办金钟奖,在佛山举办“亚洲艺术节”,为博鳌论坛增设文化产业论坛……近来,广东省在文化领域动作频频,展现出在文化产业化方面的意图
2005年11月18日,在中山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文化产业首日,中山市文化活动中心2号厅的讲台上,创盟音乐的总裁许晓峰面对台下的听众,炮轰当下音乐产业三大特征,用了三个具有相当听觉冲击力的字眼——偷盗、欺骗和免费。
虽然“文化产业”概念纳入主流视野只是近年来的事情,但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不难找到激情,也不难找到反思。
音乐算是产业吗?
许晓峰在上台第一句话就说:“其实我对音乐产业没有发言权。”
许晓峰发牢骚的原因是:2004年,整个中国的音乐产业成交额是20亿元人民币,而惠普公司一年在广东的采购额就是37亿美元。“我怎么能够觉得自己是一个产业呢?又有什么脸面出来发表讲话呢?”
在总结音乐产业目前发展现状时,许晓峰列举了三宗罪:偷盗、欺骗和免费。
“国家注册的CD生产线有464条,每年要生产23亿张CD,算每张卖到15元吧,这说明全国只有1亿多张CD有合法版权。另外20多亿张CD哪里去了?”他问。
关于“欺骗”,他举的例子是:“歌手周迅的《看海》在中国移动被240万次作为彩铃下载,移动作为平台只提取了15%的费用,我们非常感谢移动,可是绝大多数中间的服务运营商向我们隐瞒数字,拿走了我们应该拿的。有什么办法?我们只能等待,等待政府立法进行规范。”
谈到“免费”,他的牢骚更多:“我们调查过北京的卡拉OK厅,唱一小时的歌100元,连续唱大约能唱12首歌,我们要求他们每首歌给1毛钱,也就是说1小时只要1块2,就这全国还没有一家歌厅愿意。我们要打官司,可这么多歌厅,我五辈子也打不完这么多的官司。”
“这三个特点使我们这个行业无法发展,这次大会来了很多投资商,我奉劝大家,不要投资在音乐内容制作方面。要投就投资在盗版CD的生产线、投资在非法的网站建设上。”这是许晓峰最后的牢骚。
音乐产业的暂时低迷并不仅仅是中国一家才有,全球唱片业近几年持续低迷,国内唱片行业不可避免受到影响。但是若从整个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来看,不少与会专家更相信这个领域肯定会有所作为。
传统媒体将消亡?
会上,新数通中国区总经理夏鸿顶着比尔·盖茨的名义,抛出了最新一期《财富》杂志上的话,“在未来60年传统媒体将消亡”,微笑着看着旁边的《新京报》社长戴自更,接着说:“肯定会有传统媒体人不同意。但我查了一下资料,假如1900年前,一个叫蔡伦的人给皇帝上一道书,说在未来100年内用竹简写书将消亡,可能那时候皇帝不相信,但是实际上历史就是这样的进程。”
同样微笑的戴自更轻轻一挡,“这个产业目前消亡的可能性还不能监控,至少在我有生之年,我想还是老老实实地服务于传统媒体。”
台上一派祥和的表象,下面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市场上真刀真枪的较量,2005年单就广告收入来看,根据第二季度财务报表显示,三大门户网站广告收入与去年同期比,增长率在30%左右,传统媒体则进入冰封期。据慧聪媒体研究中心的检测数据,今年3月之后,国内报业广告的月度同比增速逐月降低,6月份的增速已不到3%。上半年全国报刊广告额平均仅增长了7.08%;而前些年,报刊的广告收入平均增速能达到30%以上。
作为中国第一家跨地区媒体,戴自更对《新京报》两年之内报纸价值翻了20倍颇为骄傲。《新京报》目前所积极进行探索和寻觅的两条重要途径就是数字技术和资本能力。他坚信,传统媒体在内容方面具有的优势是数字媒体无可比拟的。
夏鸿不否认这一点,他承认“数字媒体绝对不是孙悟空”。但他觉得,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最有价值的部分不是内容本身,而是内容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及其吸引而来的稳定客户,以及传统媒体在称王的年代所拥有的品牌、所聚集的各种资源。传统媒体面临的挑战则在于,如何有效地完成向数字媒体过渡。
二者同样将眼光牢牢地盯住了内容,但是立足点完全不同,传统媒体抱住内容作为发展的基础,而将数字技术视为将内容更有效传播出去的手段。因此传统媒体在内容方面大动干戈,戴自更认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完全可以在内容方面嫁接”,“传统媒体最有利的一个竞争力我觉得就是原创新闻,原创类的东西”,“把这个东西怎么转化为价值,我们会探讨,我个人觉得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是一个双赢”。
文化产业开放的底线
与文化产业相提并论的还有另外一个词,就是文化事业。长期以来,文化业就是单一的事业领域,只有事业,没有产业。在中央“十五”计划和“十六大”以后,文化业一分为二,将具有产业性质、“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称为文化产业。
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区别对待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将两者共同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国家实行支持和保障政策,鼓励其增强自身发展活力;至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其定性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以传媒为例,长期以来的说法就是“耳目喉舌”,但传媒产业也成了耳熟能详的名词,并在切实推进之中。作为国家发改委文化传媒产业中心主任,齐勇峰将我国的传媒产业政策走向概括成三句话:第一,传媒产业总的趋势是开放的,这个总的趋势不会变;第二,传媒产业的开放是一个渐进的、逐步的过程,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特点所决定的;第三,传媒产业的开放跟经济领域不同,它应该是一个内外有别的开放,对内资外资要有所区别。
齐勇峰在接受采访时,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还需要过程”。无论是被选定的12家预备上市的传媒集团,还是民营资本介入媒介产业,无不“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12家传媒集团包括江苏发行集团、辽宁发行集团、四川发行集团、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浙江横店影视集团等一批在国内已成一定气候的媒介集团。这12家也只是预选和进行培育的目标而已,至于将来哪些能够上市,还要取决于媒介集团本身的发展情况以及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
“等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指导意见出台之后,才能有一个相对完整的结论。”齐勇峰不表达任何个人的看法,只是在最后交代:“传媒文化产业化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这个是大趋势。”
但关于文化产业开放的底线,齐勇峰给出了一个虽然不明确但是已经成为定论的说法,就是“文化主权应该是传媒产业开放的底线”,也就是说以不影响国家的文化主权和国家的信息安全为根本。
(录入 陈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