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李东曦、李宗峻、李宗原:
关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与被申请人叶华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穗仲案字第 21101 号〕,本会于2024年08月19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25日 09时45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巫华妤 电话:0769-22850611(请优先拨打座机)、19966298034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