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荣:
关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被申请人东莞市绿源新能电子有限公司、郑小莉、周科、肖玲、任谦、胡克辉、胡海洋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穗仲案字第 653 号〕,本会于2024年04月16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仲裁庭于2024年10月1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王春月 电话:0769-22851757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