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芳:
本会已于2024年02月26日受理申请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被申请人东莞市奥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温和锋、温秀海及你方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穗仲案字第 3732 号,现定于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4年07月0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联系人:潘诗然 电话:0769-22856201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