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基仁: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被申请人杜爱华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穗仲案字第 6149 号〕,现仲裁庭定于2025年1月20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01月17日
联系人:孙毓童 电话:0769-22851909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