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雅婵: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与被申请人林永城、浙江永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宁市土鲜生食品商店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1275 号〕,本会于2023年11月29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变更开庭时间及裁决时间。现仲裁庭告知你方,本案裁决作出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0日,领取裁决书的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8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09月11日
联系人:丘军理 电话:0769-22850361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