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与被申请人孙世香等的仲裁案件公告

2022-06-29

孙世香、石素勤、孙景望:

  关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与被申请人东莞市恒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8442 号〕,本会于2021年09月14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15日09时45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2年10月20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6月29日


联系人:汪艳     电话:0769-22856260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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