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梅:
关于深圳市前海金苹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原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敏灵子舞蹈培训中心及你方之间保理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穗仲案字第 4584 号〕,本会已于2023年10月12日11时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因原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敏灵子舞蹈培训中心已于2023年9月12日注销,故申请人当庭撤回对原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敏灵子舞蹈培训中心的仲裁申请。据此,申请人当庭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于2023年10月13日出具通知,请你方及时至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领取。裁决书作出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16日,领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胡艳玲 电话:0769-22850533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