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东莞市海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桂春的仲裁案件公告

2022-12-07

刘桂春:

  关于东莞市海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6867 号〕,本会于2022年03月02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作出和领取时间。现告知你方本案的裁决作出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13日,领取裁决书的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20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07日


联系人:张裕婷     电话:0769-22852067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