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鸿周:
关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信用卡纠纷案〔案号:(2025)穗仲案字第 21703 号〕,本会于2025年11月14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本案审理方式、裁决书作出时间等内容。现仲裁庭变更裁决作出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6年05月31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04月22日
联系人:杨雪地 电话:0769-22850722、19966276036
地 址:中国 广东省 东莞市 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