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星: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与被申请人伍春妃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5)穗仲案字第 7368 号〕,现告知你方本案于2025年9月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09月01日
联系人:孙毓童 电话:0769-22851909、19966298028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