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高二、罗来华、彭文道:
关于华小平(公告3.22开庭)与被申请人刘国琼、周华林、郑志华、蒋小青及你方之间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6460 号〕,本会于2021年12月29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08月0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2年09月1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9月22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5月25日
联系人:王斌 电话:0769-22850722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