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华小平(公告3.22开庭)与被申请人杨高二等的仲裁案件公告

2022-05-25

杨高二、罗来华、彭文道:

  关于华小平(公告3.22开庭)与被申请人刘国琼、周华林、郑志华、蒋小青及你方之间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6460 号〕,本会于2021年12月29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08月0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2年09月1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9月22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5月25日


联系人:王斌     电话:0769-22850722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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