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媛:
关于中山新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山市学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市青朗学优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及你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3675 号〕,兹定于2022年08月05日 09时00分开庭审理,开庭地点为中山市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二楼,仲裁庭于2022年09月0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9月12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5月13日
联系人:陈少梅 电话:0760-88261507
地 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