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有、李端菊:
本会已于2024年03月14日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与被申请人周媛、河源市长大置业有限公司及你方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穗仲案字第 5517 号,现定于2024年09月03日 09时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4年10月13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07月05日
联系人:许兆祺 电话:0769-22850832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