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云:
关于吴德明与被申请人郑小广、肖桂秋、肖伟峰、郑超、乐杨房车(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肖勇、肖夏桂及你方之间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穗仲案字第 5208 号〕,本会于2023年05月26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3年11月23日作出结案文书,领取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08月18日
联系人:单玉洁 电话:0769-22851337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