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丹丹、陈若练:
关于刘鑫、陈日兰、陈彦、刘宇男、纪娜、马吉、刘运利、马立民、刘晓丹、符琳、罗玉芳、张霞、罗兴玲、广州合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彭昌旭、谢劼、林涵、广州投哪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浩田、宋永利、王兴伟、黄鲁、何辉、单岩、李凯芳、孙作洪、王毅、王广东、齐晓杰、黄永杰、陈胜宇、刘平韬、鞠虎与被申请人赵仁铭、余霄文、杨岩峰、余庆祥、高建刚、李德钦及你方之间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513 号〕,本会于2022年03月04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23日09时30分,开庭地点为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C座12楼,仲裁庭于2023年06月26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07月03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03月20日
联系人:吴巧玲 电话:020-83282240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裙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