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兰云:
关于潘海燕与你方之间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穗仲案字第 23027 号〕,现告知你方仲裁庭于2025年12月17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6年01月17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6日
联系人:孙毓童 电话:0769-22851909、19966298028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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