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海光:
本会已于2023年08月16日受理申请人张桥芬与你方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穗仲中案字第 15371 号,现定于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在中山市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二楼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4年01月22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09月08日
联系人:郑宇驰 电话:0760-88799187
地 址: 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