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华、叶莲好:
关于尹勤华、梁炳勇与被申请人吴林木、吴金妹、吴树根、吴伟明、吴笑梅及你方之间合作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7161 号〕,因庭前得知原被申请人吴亚根已去世,本案于2021年10月19日中止。2022年6月21日,申请人向本会提交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申请追加你方作为本案被申请人,本案于2022年6月27日恢复审理。因无法向你方送达材料,现予以公告,本案开庭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裙楼3楼,仲裁庭于2023年03月1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03月22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9月07日
联系人:林虹 电话:020-83717822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裙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