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平: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碣支行与被申请人龚春梅、东莞市石碣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穗仲案字第 4942 号〕,本会于2024年08月16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08日 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5年01月19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张裕婷 电话:0769-22852067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