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锦花: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与被申请人康峰云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穗仲案字第 3351 号〕,本会于2022年05月26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仲裁庭于2023年03月27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03月27日
联系人:吴思雨 电话:020-34684115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水岸广场西区2号楼3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