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榕:
关于刘丽芳与你方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25)穗仲案字第 6414 号〕,本会现告知你方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5年08月20日 14时45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5年09月1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07月08日
联系人:孙毓童 电话:0769-22851909、19966298028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