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元、李华艳:
关于鹤山市雁飞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穗仲案字第 10830 号〕,本会于2023年03月24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仲裁庭于2024年03月29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05月13日
联系人:胡崇 电话:020-39009847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与进港大道交叉口南沙水岸广场2号楼三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