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霞、何海涛:
本会已于2024年08月28日受理申请人刘永能与你方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穗仲中案字第 18371 号,现定于2025年01月20日 10时30分在中山市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二楼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5年02月20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05日
联系人:郑宇驰 电话:0760-88799187
地 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