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志轩(监护人:李红)、熊安娜(监护人:李红)、熊志鑫(监护人:李红):
关于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与被申请人熊国明、李红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穗仲案字第 12606 号〕,仲裁庭于2024年12月6日接受申请人追加熊志轩、熊安娜、熊志鑫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现定于2025年03月13日 14时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5年04月0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04月11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01月06日
联系人:冀天骄 电话:0769-22855735
地 址:中国 广东省 东莞市 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