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清:
关于易春梅、林亚爱与被申请人王凤平及你方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467 号〕,现本案定于2023年05月25日09时45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3年06月08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06月15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03月15日
联系人:陈玉婷 电话:0769-22853983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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