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超: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与被申请人陈月瑜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5)穗仲案字第 5382 号〕,本会于2025年04月28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本案审理方式。仲裁庭于2025年11月06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3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联系人:黄霖 电话:0769-22850835、19966298109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