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雕:
关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与被申请人谢献芳、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穗仲案字第 11089 号〕,现裁决书作出的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胡艳玲 电话:0769-22850533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