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连少燕的仲裁案件公告

2025-11-20

连少燕:

  关于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与你方之间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穗仲案字第 34595 号〕,本会于2025年07月29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30日 11时15分,开庭地点为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裙楼2-3楼,仲裁庭于2026年01月20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7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李正华     电话:83283017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裙楼4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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