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
本会已于2022年11月10日受理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与被申请人石美雯及你方关于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穗仲案字第 19101 号,现定于2023年05月10日16时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06月09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06月16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01月31日
联系人:潘诗然 电话:0769-22856201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