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龙潭第二经济合作社与被申请人何东略等的仲裁案件公告

2025-12-15

何东略、何东正、黄顺连: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龙潭第二经济合作社与被申请人陈道荣、何少云及你方之间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穗仲案字第 15673 号〕,现将开庭时间定为2026年01月29日 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裙楼2-3楼,仲裁庭于2024年04月19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04月26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方配     电话:020-83717868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裙楼4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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