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关于李孔见与被申请人东莞市楼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曾琳晏及你方之间合同纠纷案〔案号:(2025)穗仲案字第 9343 号〕,本会于2025年09月05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被申请人曾琳晏提出反请求申请,仲裁庭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01日 09时30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6年01月1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2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17日
联系人:蒋祎 电话:(0769)22852057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