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丽: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与被申请人施扬华、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穗仲案字第 10824 号〕,仲裁庭已于2023年08月23日作出裁决,已于2025年03月05日作出补正裁决,现通知你方于2025年05月13日前到本会中山分会领取补正裁决。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03月12日
联系人:黄凯欣 电话:0760-88799185、19924733725
地 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