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英、邓发、邓志彬、邓志明、邓志行、邓志才:
本会已经受理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穗仲案字第 3497 号〕。本会主任依法指定独任仲裁员王栋成立本案仲裁庭,本会于2023年03月17日在南方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仲裁庭已于2023年6月27日第一次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邓志英、邓发、邓志彬、邓志明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即邓志行本人到庭参加仲裁,仲裁庭于2023年11月0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09月21日
联系人:王俊木 电话:3397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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