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春香:
本会已于2025年03月11日受理申请人东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东莞市钜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伟璇、傅皇政、傅国良(香港)、东莞市亚细亚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叶焕灿、叶锦河、叶杨焕、龙美琪及你方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穗仲案字第 4175 号,现定于2026年06月15日 09时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6年07月2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联系人:许兆祺 电话:0769-22850832、19966298017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