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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范秀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02-07 15:39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警官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范秀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秀燎理想信念坍塌,纪法底线失守,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执法犯法,公权私用,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为他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范秀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范秀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范秀燎简历

  范秀燎,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广东英德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2002年10月任韶关市新丰县委常委

  2003年3月任韶关市新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4年6月任韶关市新丰县委副书记(其间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兼任韶关市新丰县副县长)

  2007年3月任韶关市新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2月任韶关市新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2月任韶关市始兴县委书记

  2012年3月任韶关市始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0月任河源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8年12月任广东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21年9月被免去广东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编辑:何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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