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明年起广外将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

2022-08-07 07:07 来源:南方plus 汪祥波

  近日,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选取20所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位列其中。继2021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后,广外再度承担国家级重要研究生培养项目。

  教育部、司法部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旨在支持有关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本项目2023年至2025年招生,合计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人。

  广外具有良好的涉外法治人才办学基础和办学传统,已初步建成贯穿本—硕—博,政府—高校—社会协同的立体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近年来,广外成立了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在本科层面开设了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在研究生层面率先开设涉外法治人才班,入选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项目,在博士研究生层面,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国际法博士研究生即将招生。此外,学校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

  广外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入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是国家对广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再次肯定,学校将发挥法学和多语种人才培养、国际法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以广外所长,服务国家所需,为促进国际仲裁人才队伍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国际仲裁人才及国际仲裁法律服务的需求贡献广外力量。

  南方日报记者 汪祥波 通讯员 杨欣

编辑:黎洁婵   责任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