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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广东实招多花样多

2020-08-10 06:33 来源:南方杂志

  今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05年1月,广东成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15年来,广东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和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

  “十个一”实招精准发力

  早在1月,广东省司法厅就联合省普法办印发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为省司法厅2020年度的重点工作。《社区矫正法》颁布后,省司法厅更是迅速谋划“十个一”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学习宣传在全省开展起来。

  “十个一”包括:编写一份《社区矫正法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比较解读》教材,下发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订购一批《社区矫正法释义》等学习资料1万余册,发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拍摄《砥砺奋进 风起帆扬—广东社矫十五年发展历程与展望》宣传片,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规范一组宣传标语、口号,促进《社区矫正法》深入人心;制作一期统一的宣传海报、手册,展示《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核心内容;组织一次视频短片、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和网上知识竞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知晓率;编写一系列“以案释法”社区矫正典型案例,连续在“广东司法行政”“广东普法”等公众号推出;举办一次高层次、有影响力的研讨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社区矫正法专家等参加;在《法制日报》发表专题文章,宣传广东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成就、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工作思路;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和社区矫正对象专题学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群众宣传教育

  目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的宣传栏和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电台广播、新闻简报等,同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普及有关宣传教育。

  今年5月,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普法办在“赵广军生命热线直播间”精心筹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社区矫正法》线上直播宣传活动,采取播放动漫、法律宣讲、互动交流的方式全面普及《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全方位多角度对《社区矫正法》的重点条款以及亮点内容进行深度解读;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则筹划了《社区矫正法》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通过多个热门网络平台发布推广,吸引了当地群众和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民政、教育、妇联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加快推动了当地《社区矫正法》普及率的提升。

  截至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专题研讨237场、3177人次参与,开展专题宣讲167次、20.5万人次参加,举办专题培训212场、9787人次参训,通过远程视频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专题学习教育727批次、2.35万人次。

  打造“智慧矫正”联通平台

  作为全国“智慧矫正”首批试点省份,广东的信息化体系设计项目曾获评2018年“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为全国社区矫正唯一获奖项目。

  目前,广东已在全国率先建成部、省、市、县、镇“5+1”联通的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并以此为主体打造社区矫正指挥平台,实现在线分析研判、应急处置、远程指挥、视频会议、实时监控等信息化指挥功能;探索利用VR虚拟技术,在全国首开“沉浸式”震撼教育先河;开发社区矫正APP“粤矫通”、远程教育平台和微信小程序,打造一体化、可视化、“口袋式”的智慧监管矫治,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移动化全方位监管。

  如今,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同时,省司法厅还着力抓好相关制度立改废工作,重点抓好全省7个“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建设,打造司法部试点任务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样板工程,实现部分市县试点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与综治平台对接。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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