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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为什么还能从法院领到钱?律师呼吁加强“智慧法院”系统建设

2020-05-15 16:19 来源:南方网 项仙君

  “一个网上逃犯去到公安局办事肯定会被发现而被拘留,但一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的‘老赖’在法院进进出出打官司、信访不受影响,甚至还能从法院账户领款,简直匪夷所思。”日前,广东华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华在网上发文,呼吁完善“智慧法院”系统建设,获得法院系统领导重视。

刘律师发文呼吁共享执行信息。

刘律师发文呼吁共享执行信息。

  刘华律师表示,他于2012年将欠款的欧某某起诉至广州市某区法院,该案经过一审及二审程序,法院于2014年7月24日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欧某某采取了逃避措施,将名下财产转移,对于法院的各种通知、财产申报令等一概不理,执行法官于2015年8月25日将这个欧某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随后,刘律师又通过中国法院执行网查询到这个欧某某又在2016年及2017年因欠他人工程款被广州市另一家法院立案,执行标的分别为12万元、14万元,且都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7年刘律师意外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发现一份判决书,这名欧某某另案作为原告在深圳市某区法院有一份判决,该案法院判决别人偿还欧某某借款35万元及相应利息,且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得到该执行线索后,刘律师立即向广州两个法院执行局汇报,法院执行局也立即发函至深圳市该法院,要求截留该笔执行款,遗憾的是,欧某某最终还是从法院把款领走了。

  刘律师告诉记者,这个情况并不是个例。在他的团队代理的一宗民事案件中,广州市某法院2015年将高某某错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他的团队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代理高某某申诉期间,在各法院、检察院“进进出出”,没有任何一家识别出高某某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高某某也从法院账户多次顺利“退款”。通过长期对执行制度的研究,刘律师发现,“智慧法院”系统完全无法识别出“老赖”身份,各级法院自身没有加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行列,目前仍然停留在执行法官个人“单打独斗”的模式。

  刘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5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失信被执行人已经高达583万多,有过千万宗执行案件因“老赖”的逃避而终止执行。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老赖”其实并未消失,而是仍然从事各种各样的经济社会活动。而且这些“老赖”往往是法院的诉讼大户,他们有时一个人在法院反反复复的起诉、执行异议、申诉、信访等数十宗、数百宗案件,而智慧法院系统因为无法识别这一特殊群体,对于这种“送上门”的“老赖”执行法官却发现不了,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他希望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关注这个现象,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完善“智慧法院”建设并采取如下措施:

  其一: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案件排查,对于这1530万失信被执行人在法院正在处理的案件中发现的财产线索上报执行指挥中心,要求各级法院主动截留,移交执行法院处理。

  其二,立案庭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前往法院作为原告起诉他人的案件,要求必须本人出庭,审判庭有义务协助执行法官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线索。

  第三,加大处罚力度,“老赖”因规避执行而挂靠单位施工、借名买房、委托收款、借名开公司等发生纠纷而诉讼至法院的,审判庭有义务查实并告知执行法官。

  记者随后向多名律师求证,他们正是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深圳詹律师告诉记者,他的当事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但银行账号照常使用,被封车辆年检照过,不方便的只是坐飞机高铁而已。广州汪律师说,由于法院执行系统并不互通,许多申请执行人只能找游走于法律边缘高风险的“侦探公司”来寻找“老赖”的财产。专做财税案件的王律师也告诉记者,由于法院信息共享存在问题,执行法院执行到的款项只能发还申请执行人,而不能截留。

  广州市律师协会一位副会长也在回复刘华律师时表示,他自己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已经将情况向广东省高院和广州市中院有关领导反映,获得领导重视,表示会立即着手补漏洞。他也请法律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审议最高法工作报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南方日报记者 项仙君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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