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书记,这个项目招标跟集体决策时有细节上的差别,流程上还要补充些材料。”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的招标活动中,村纪委书记廖权对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冯耀泉进行监督。
作为有名的“能人村官”,冯耀泉表示虚心接受意见,“我们都是为集体做事,不是为个人,老廖当然应该监督我,有话直说”。
这是佛山市破题村(社区)干部监督难题、落实村(社区)纪委职能的一个缩影。
佛山经济发达,村集体经济实力雄厚,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群众身边如出现“微腐败”会严重影响群众利益,减损群众对党的信任。
为此,今年5月佛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率先全省探索在设立党委的村(社区)设立纪委、派出纪检监察联络员、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提级处置等多项措施,运用科技预警平台,破题村(社区)干部监督难题,将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传导到村(社区)这一“神经末梢”。
“蝇贪”之困,倒逼基层监督破局
“村官不是官,干好不简单”。村干部最贴近基层,最贴近群众,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村干部的言行举止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蝇贪”虽小,危害却大,给群众造成的痛感更直接,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也更明显。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新华西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江华对此深有体会。
2016年上半年,顺德区纪委收到市纪委转来群众举报信,反映龙江镇新华西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陈某某诈骗参赌人员钱财、贱卖村提留地以及采取欺骗的方式处理历史债务包等问题。深挖之下,新华西村“两委”腐败窝案浮出水面,前后两届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共5人牵涉其中。
“之前的事情让群众对村委会的信任打了折扣,做什么群众都会有怀疑态度。”陈江华告诉《南方》杂志记者,“正因为如此,我们班子更需要风清气正。”
去年底,新华西村配好村级纪委人选,并且在村委会书记的带领下,由村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对每个党员进行单独走访,进一步畅通村民沟通渠道,打消村民对一些事情的不实猜想。
“新华西村的村纪委工作开展得比较顺畅,在镇纪委的指导下,配合村里的重点工作,我们每个月都会有不同的主题监督。”龙江镇纪委副书记陈绮雯表示。
新华西村的窝案并非孤例,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村村委会原主任梁灿添在任塘头村村委会主任、经济联合社董事长期间,收受财物约480万元,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资产17.3万元,是较为典型的“小官大贪”。
“从我们办案和调研来看,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呈现事小多发、隐蔽性强、种类繁多等特点。”佛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南方》杂志记者,主要包括内外勾结“暗箱操作”、贪占挪用“监守自盗”、虚报冒领“瞒天过海”、隐匿利益“期权交易”、上下串通“背倚靠山”、执法办事“吃拿卡要”、执法犯法“涉黑涉恶”等七种类型,“农村基层‘微权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严重影响当地营商环境,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特别是全市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以后,村(社区)一把手的权力越来越集中,腐败风险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村(社区)监督还面临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弱、民主监督乏力等难题。
《意见》的诞生,是佛山坚持机制创新,强化基层监督执纪的一次重要尝试。
机制保障,压实村纪委职能
佛山市纪委监委调研发现,农村基层审批、执法领域“微权力腐败”问题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多方面因素交织作用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其中,党的领导作用弱、权力寻租空间大、监督合力未形成、纪律法律意识淡薄、违纪违法成本低是重要原因。
目前,佛山市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大力推进村(社区)纪检组织、纪检监察联络员建设,监督触角向纵深发展,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比如,禅城区145个村(社区)已全部设立纪委或纪检委员,各镇(街道)纪(工)委聘用4~6名政府聘员担任监察联络员,每个监察联络员对口联系3~5个村和若干个社区居委会;顺德区205个村(社区)全面完成了纪检组织建设。绝大部分村(社区)纪委设1名书记、2名委员,全区共有村(社区)纪检干部613名。
“选人是最难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纪委书记刘佑荪坦言,“不拘一格降人才,有些村纪委干部的人选,确实年纪不小,但是身体好精神气足,能力强又有威望,我们不应该用年龄去限制。”
南庄镇龙津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冯耀泉表示,村纪委书记廖权正虽然年纪比自己大,但是身体很好能力很强,“关键是,我们村形成了一整套监督制度,制度建立好了,以后我们老一辈退休了,我们的接班人可以继续保持清廉的作风”。
刘佑荪表示,《意见》落到实处,对村纪委成员的保护以及信心的提振也是必不可少的。
《意见》明确了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提级处置。即按“上提一级”原则,对涉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归口受理、分类处置,防止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流失,解决监督执纪所面临的地域小、人情密、突破难、处置软等问题。
南庄镇吉利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关锦长违纪违法案件正是由禅城区纪委监委提级直查的。
明确职能,丰富监督手段
为破解基层“熟人社会”以及人情干扰,佛山市各区通过加强谈话提醒、开展述责述廉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高明区建立了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向镇(街道)党(工)委述责述廉机制,集中听取和评议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该区共有12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了述责述廉述评工作。
在《意见》的整体框架下,佛山市各区正在结合自身特点,在推进村(社区)纪检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研究细化村(社区)纪检组织的监督方式,明确监督职责,有力解决村(社区)纪检组织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等问题。
禅城区制定村纪委履职清单,明确村纪委履行监督政策执行、监督“三重一大”等村级重大事项、监督村级组织及人员履职情况、受理投诉举报等五方面的监督职责;顺德区充分发挥村居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本地情况的优势,上半年共组织“两员”全程参与对4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的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协助发现并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管理、环境治理、交通拥堵等问题。
佛山市纪委调研发现,强化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是破解基层微腐败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村务公开,佛山各区积极探索“制度+科技”方式深化智能监督等,强化对村(社区)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比如,南海区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社区)权力公开公示制度,在全区推广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禅城区探索农村政治生态评估系统,三水区建成农村廉情预警系统,高明区充分发挥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共同推进基层治理。
目前,佛山市各区已经形成了一批有效的基层微权力制约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南方》杂志记者/石静莹 通讯员/佛纪宣 发自佛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