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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治税:电商主播日入百万 应“税”几何?

2021-10-22 07:0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易佳颖 陶力

  10月20日晚,“双11”活动正式开启。小葫芦监测数据显示,李佳琦直播最终销售额达到106.53亿元,薇娅直播销售额为82.52亿元,第三名雪梨直播销售额为9.3亿元。

  令人瞠目结舌的销售数据背后,纳税情况如何?

  之所以联想到税收,与近期发生的几件大事有关。

  就在本周,税务部门公布了对张恒的处罚结果。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策划并操作了约定片酬的合同拆分、“掩护公司”设立等事宜,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对其处以3227万元的罚款。

  近一个月来,无论是明星还是网红主播,税务问题频繁进入监管视线。日前,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网红600多万元税款,截至目前,这名纳税人分15笔结清了税款,共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曝光的一批典型案例中,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涉税金额较大。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上海雷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税务合伙人李佳坤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参照此前娱乐明星查税风波,对于网红主播带货的税收管理会从两大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日常税收管理,网络主播个人工作室或企业,建账建制,采用查账征税,也就是不再允许以往的核定征税。二是加大逃避税案件查处力度。

  “大数据”查税

  不同于明星税务问题的发现多是源于举报,在此次9月的典型案例披露中,国家税务总局提到,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款的行为是在税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

  “税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于新兴业态税收征管有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数据采集、数据挖掘、数据核验等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新证据,形成新的征管手段,强化征管。”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解释道,以技术驱动的大数据治税的关键环节就是实现数字化征税,智慧税务在全国各地进行试点,智慧税务征管行动呼之欲出。

  这也意味着对于文娱领域的税务问题,监管部门已能通过大数据手段做到在常态化检查中发现问题。而作为新兴业态的直播带货,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化。

  商务部数据显示,仅2020年上半年,全国电商直播就超过1000万场,相当于每天有5万多场直播。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上)中国直播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显示,预计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到2.35万亿元。

  一场直播应缴税多少?

  某电商主播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带货主播的收入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坑位费,二是阶梯制的销售提成,三是部分平台的受众打赏收入。另一方面,主播收入需要和所在机构进行分成,分成一般为30%-50%不等。

  此前,亦有MCN机构工作人员透露,“部分国产品牌为了挤进大主播的直播间给的分成比例都很高,有高达45%的,甚至还有只求保本赚吆喝。”

  对此,李佳坤表示,收入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大税种,在确定税率之前,要先根据收入性质确认是否要交税。增值税的征税要件是“销售行为”,即销售货物、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服务。

  她进一步解释道,其中,坑位费收入来自品牌推广服务,销售提成来自经纪代理服务,都属于销售服务行为,增值税税率为6%,但是打赏收入是否征增值税,目前在“受赠行为”和“销售行为”之间尚存争议,多数人认为,粉丝之所以打赏,是因为欣赏了主播的表演,因此打赏收入属于服务收入,要征收6%增值税。

  而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坑位费、销售提成和打赏收入均征收所得税,具体而言,若属于公司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属于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据该电商主播介绍,小主播一般是与机构以个人名义签约,月结工资和提成,大主播则多以工作室之类的名义,还有少部分独立的个人主播团队不挂靠机构的情况存在。

  而关于具体税率,李佳坤说明道,主播适用税率具体取决于收入性质、纳税人身份、经营模式和征税方式。

  (1)主播以个人名义带货,纳税人是自然人,增值税方面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身份),不需要区分收入性质,征收率统一为3%,当前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即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征税率降低为1%,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税率取决于所得类型,若打赏收入认定为“服务收入”,那么三类收入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综合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征税,若打赏收入认定为“受赠收入”,那么该收入按照“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

  (2)主播以工作室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工作室,工作室类型通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属于非法人组织,增值税方面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纳,税额为收入乘以征收率3%(1%优惠税率),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税额为增值额乘以6%税率。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经营所得”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3)主播以公司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公司,是法人企业,增值税同工作室类型,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按照2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总体而言,带货主播的收入涉及到品牌方、平台方和机构等多方,并且交易都发生在电商和直播平台上,数据虽不对外公开,但涉及多方,相对透明。

  但逃税难度取决于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以及税务机关大数据监管能力。在李佳坤看来,目前增值税都是自行申报,支付方无代扣代缴责任,存在逃税空间,但是支付方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逃税空间相对较小。

  偷逃税重则构成犯罪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本文开头提到的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对此,李佳坤解释道,企业收入,同时看形式和实质,形式上看合同和发票,要以企业名义签订服务合同,并向对方开具合法发票,实质上看服务内容,企业收入是本企业员工对外提供服务,或者外包给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服务。若主播是本企业员工,个人收入转为企业收入是合理避税,若主播非本企业员工,也不是本企业外包服务方,那么个人收入转为企业收入就是虚开发票收入,是虚假报税的逃税行为。

  而主播的行为一旦查实偷逃税行为,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李佳坤进一步说明道,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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