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阳春市公安局获悉,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日前侦破一宗入室盗窃案,并将追回的4.5万元被盗赃款返还事主。事主专门制作一面绣有“犯罪克星 正义卫士”的锦旗送给刑侦大队,表示感激和赞扬。
今年3月11日,阳春市公安局接到事主陆先生的报案称,其位于阳春市马水镇的住房被入室盗窃,家中存放的现金4.5万元被人盗走。案情重大,接报后,刑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工作。
经大量的排查走访工作,结合相关证据链,刑侦大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组织警力伺机抓捕。6月11日,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在马水镇将犯罪嫌疑人陆某某(男、15岁、马水镇人)抓获归案,现场查缴被盗赃款3.8万多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如实供述了入室盗窃的经过。陆某某与事主同村,3月11日当天,陆某某趁事主陆先生外出家中无人,撬窗入室实施盗窃。得手后,陆某某将赃款藏在家中旧柴房内,并将部分赃款用于购买手机、古玩等。
陆某某被抓获后,面对民警严厉的法律宣讲和耐心教育,陆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陆某某的家长深受教育,当场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退还赃款。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因未年满十六周岁,市公安局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6月21日上午,陆某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阳春市公安局,退回了全部赃款。拿着失而复得的钱物,事主陆先生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不住地对民警说:“没想到破了案,还帮我追回了损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还是人民警察好!”。
【全媒体记者】张俊
【通讯员】王文雯 周立平
【梁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