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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审议通过

2019-04-05 09:22 来源:南方网

  日前,《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是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大省,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广东省药监局自2004年开始启动化妆品地方立法。历经15年时间的调研、修改及审议,我国第一部化妆品安全监管地方法规条例正式出台。

  该条例立足广东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在细化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上位法规定基础上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与要求,补充化妆品监管新措施,严格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行为,重点突出了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广东特色,增强了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下一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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