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提出,到2025年,母婴家庭母乳喂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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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含有丰富的营养素、免疫活性物质和水分,能够满足0—6个月婴儿生长发育所需全部营养,任何配方奶、牛羊奶都无法替代。促进母乳喂养,是保障母婴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妇女地位提高、作用发挥明显,妇女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然而,一些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时常见诸报端。比如,有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工作特殊原因本公司女员工服务年限需达到5年才可生育,如有违反解除合同。”还有的个别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夜班劳动……凡此种种,女职工的女职工生育、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沦为“纸上谈兵”。
促进母乳喂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领域的政策支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但实际上,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政策落实上还有较大不足。比如,在四川省范围内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中,共检查企业3836户次,而其中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哺乳室等的用人单位仅占28.4%。仅少数用人单位进行了单独设置,部分企业仅以休息室或值班室作为多功能室代替。
好的制度在于执行。首先,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其次,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并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加大对招用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监管和指导,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等权益保障制度,对侵害女职工权益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此外,各级工会组织也要更好发挥作用,在监督用人单位的同时,做好劳资双方沟通理解的桥梁和纽带,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比如,目前全国已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达28.6万个,覆盖哺乳女职工1857.1万人,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已成为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关爱服务女职工的品牌工作。
妇女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推动者。不单是母乳喂养,保护女性职工权益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保障“她”权益,才能团结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让“她”力量绽放。(南方网安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