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广东省卫健委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优先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优先选择患者生活自理能力低、对陪护服务需求较大的病区开展试点。
提供免陪照护服务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遵循患者和家庭自愿原则,在知情同意且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由护士和医疗护理员承担生活照顾服务。广东省作为全国人口大省,选择部分地市、部分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是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患者家属住院陪护负担的一项改善护理服务举措,有利于解决“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的社会问题,也将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构建社会化照护体系提供实践基础。
把好事办好,前提是要把服务质量“提上去”。提升服务质量,既要有专业的队伍,又要有健全的机制。一方面,要探索推动医疗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一支以护士为主导、医疗护理员为辅助的专业照护队伍,实现护理照护水平与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及患者多样化需求相匹配。另一方面,要探索患者住院免陪照护服务相关服务规范、运行和保障机制,通过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群众住院陪护负担。
把好事办好,关键是要把费用负担“降下来”。除了服务质量,患者及家属比较关注的就是费用。这次试点将积极探索免陪照护服务的定价和支付机制,医保部门进一步理顺相关医疗护理比价关系,明确免陪照护服务价格,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也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商业保险,通过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将现有险种进行升级优化,覆盖免陪照护服务的相关费用。减轻陪护负担的同时,又不过分加重经济负担,才能真正解决患者及家属的“急难愁盼”。
把好事办好,重点是要把试点经验“推广好”。试点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实效。《方案》从建立管理机制、完善支付机制、合理推进试点、加强支持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任务。各试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公开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比例。试点要注重发挥“以点带面”作用,边探索实践边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适时适地加以推广,真正让好事惠及更多患者及家属。
撰文 郭雪营